【问题】

主题: 咨询人事部门出具的落户人员审批问题
受理编号: 20180115-8465-3146965
受理类别: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
所在地: 沈阳市
受理时间: 2018-01-15
办结时间: 2018-01-19 16:24:38
办理状态: 已办结
内容: 您好!
我是省中行的一名员工,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里管理。现在想申请将户口从大连迁到沈阳。请问如何办理进市人员落户申请表?
沈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要求,省、市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《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》及相关手续并持劳动合同(需劳动部门鉴证)及《录用职工登记表》(盖劳动局备案章)原件即可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申请办理落户

【答复】

处理结果: 受理部门:
劳动关系处
申请材料:
1、本人身份证;
2、迁出地户口;
3、学历证明;
4、婚姻情况证明;
5、单位介绍信;
6、劳动用工备案表;
7、劳动合同;
8、养老保险缴费明细;
9、选择落户地及所属派出所;
10、本人联系电话。
注: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办理时间:
上午:8:30- --11:30  
下午:13:30 --17:00
受理地址:
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(邮编:11001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