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| 咨询人事部门出具的落户人员审批问题 |
受理编号: | 20180115-8465-3146965 |
受理类别: | 企业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|
所在地: | 沈阳市 |
受理时间: | 2018-01-15 |
办结时间: | 2018-01-19 16:24:38 |
办理状态: | 已办结 |
内容: | 您好! 我是省中行的一名员工,养老保险关系在省里管理。现在想申请将户口从大连迁到沈阳。请问如何办理进市人员落户申请表? 沈阳市公安局户籍管理要求,省、市劳动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的《进市人员落户审批表》及相关手续并持劳动合同(需劳动部门鉴证)及《录用职工登记表》(盖劳动局备案章)原件即可到市公安局户政大厅申请办理落户 |
处理结果: | 受理部门: 劳动关系处 申请材料: 1、本人身份证; 2、迁出地户口; 3、学历证明; 4、婚姻情况证明; 5、单位介绍信; 6、劳动用工备案表; 7、劳动合同; 8、养老保险缴费明细; 9、选择落户地及所属派出所; 10、本人联系电话。 注: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。 办理时间: 上午:8:30- --11:30 下午:13:30 --17:00 受理地址: 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(邮编:110013) |